依法治县

关于印发《德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》的通知
  2010-05-12    阅读:

德治县办〔2006〕9号

德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,是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。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,保证领导小组制定的决定、计划等得以顺利地贯彻执行,促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开展,特制定《德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》。

一、工作职责

(一)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,负责起草依法治县工作纲要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年度工作总结等其它有关文件,经领导小组审定后,发送有关单位。

(二)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,指导、协调、检查、督促、考评各地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和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纲要、工作计划、工作任务的情况。

(三)及时掌握依法治县工作的进展情况,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;对依法治县工作的一些重大和疑难问题,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设,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。

(四)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有关部门,开展依法治县专项调研,形成科学的调研成果,为领导小组更有效地指导依法治县工作,提供决策依据。

(五)组织、参与、协调召开依法治县工作的有关会议,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
(六)负责联系、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县直机关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;建立德化县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指导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对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,推进全县企业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。

(七)负责收集依法治县工作报告,调研报告、工作信息,编发《依法治县工作简讯》,发布依法治县信息,总结、交流工作经验,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。

(八)建立依法治县工作目标体系及考评办法,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,组织和协调对各乡镇、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。

(九)负责对各乡镇、各部门依法治理机构、人员落实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的检查、督促和向领导小组报告;对各乡镇、各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特殊困难向领导小组专报。

(十)负责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会议记录,编印会议纪要。会议决定事项,由办公室负责实施,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。

(十一)发现和培养依法治县工作的先进典型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促进区域依法治理、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“三大工程”协调发展。

(十二)负责联系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和成员,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,做好服务工作。

(十三)负责联系各级有关部门和兄弟县、市有关部门,上报工作信息,交流工作情况,做好接待工作。

二、工作制度

(一)负责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,副主任按照分工开展工作,办公室成员负责落实办公室的各项具体工作。

(二)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,以及需与其他部门联合签发的文件,由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或会签。

依法治县工作简讯,由办公室主任签发。

(三)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,县市之间的交流、学习、考察、调研等情况,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书面报告。重要工作或事项要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后办理。